法規名稱:
銀行淨穩定資金比率實施標準(105.12.26金管銀法字第10510005800號令訂定)
第    1    條
本標準依銀行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及中央銀行法第二十五條
規定訂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