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設立及應遵行事項辦法(108.11.11金管銀外字第10801363682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五條第
三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