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113.12.31金管銀票字第1130274272號函訂定)
   1   
一、目的:鼓勵信託業結合跨部門、跨業與異業結盟資源,運用數位技術
    創新發展多元信託服務,並普及信託制度及觀念,於超高齡社會善盡
    社會責任。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