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0/03 03:44
法規名稱:
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114.04.01金管銀外字第11402709111號令訂定)
1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配合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推動 政策,在風險適度控管前提下,就特定金融業務施行特定地點之業務 試辦,以提升金融競爭力,特訂定本原則。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