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098.09.07金管銀法字第09810004350號令訂定)
第   10    條
第三條至第九條有關適格條件及申請程序等規定,於政府持股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