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款之指撥及存放) 信託投資公司經營證券承銷商或證券自營商業務時,至少應指撥相當於其 上年度淨值百分之十專款經營,該項專款在未動用時,得以現金貯存,存 放於其他金融機構或購買政府債券。
(專款之指撥及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