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6:07
法規名稱:
廢
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081.07.30台財字第26584號令廢止)
第 11 條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之規定者,其超過部分及違禁攜帶或寄 送者,除依法沒入外,並依其所犯之法令規定辦理。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新台幣出入境之規定者,其超額攜帶及違禁寄送 部分,應予退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