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31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107.01.31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31號令修正)
第 11 條
(主管機關許可之項目)
信託業為下列行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一、章程或與之相當之組織規程之變更。 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行為。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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