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111.06.27金管銀合字第11102719121號令修正)
第   12    條
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事項,應自要保機構停業之
次日起儘速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