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5:11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13.02.19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令修正)
第 12 條
公司債辦理情形應記載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並參照公司法第二百 四十八條之規定,記載有關事項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屬私募公司債者, 應以顯著方式標示。 (附表十二)
相關圖表:
附表十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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