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03
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112.05.03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531號令廢止)
第 13 條
本局對外公文,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左列事項,得由本局行文: 一、依法令應行監督執行事項。 二、依照部定辦法督導進行事項。 三、曾經報部核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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