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申請遷移簡易型分行,應依本會規定填具申請書件並檢附遷移計 畫提出申請。 前項所稱之遷移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遷移之主要理由。 二、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之處理或其他替代服務方式。 三、新營業地點之營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