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金融機構應於申請書中詳列利率及各項費用之計收標準及收取條件 ,讓申請人以簽名或其他得以辨識當事人同一性及確定當事人意思 表示之方式確認,並於金融機構網站上揭露前開資訊,以利民眾查 閱及比較。 為提醒民眾重視自身信用,金融機構於申請書申請人簽名欄下方, 應以顯著方式加註「未按時依約繳款之紀錄,將登錄金融聯合徵信 中心,而影響您未來申辦其他貸款之權利」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