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信託局條例(110.12.15華總一義字第11000111491號令廢止)
第   14    條
本局經營業務所發生呆帳之核銷,由財政部依所得稅法,核定額度,授權
理事會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