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104.07.01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41號令修正)
第   14    條
本基金會計審計事務之處理,應依一般會計審計原則訂定制度。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