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092.02.11台財融(四)字第0924000024號令訂定)
第   14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受託查核資產證券化關係人,應就其依照本辦法辦理
之經過,確實作成查核工作底稿。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