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管理外匯條例(098.04.29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5891號令修正)
第   15    條
(免結匯進口貨物)
左列國外輸入貨品,應向財政部申請核明免結匯報運進口: 一、國外援助物資。 二、政府以國外貸款購入之貨品。 三、學校及教育、研究、訓練機關接受國外捐贈,供教學或研究用途之貨   品。 四、慈善機關、團體接受國外捐贈供救濟用途之貨品。 五、出入國境之旅客及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隨身攜帶行李或自用貨品   。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