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115.04.23金管銀票字第11502708451號令修正)
第   15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
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