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辦事細則(098.01.16金管人字第09700205340號令廢止)
第   15    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局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局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本局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本局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本局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本局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八、上級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