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資訊系統安全 銀行及客戶應各自確保所使用資訊系統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 得、竄改、毀損業務紀錄或客戶個人資料。 第三人破解銀行資訊系統之保護措施或利用資訊系統之漏洞爭議, 由銀行就該事實不存在負舉證責任。 第三人入侵銀行資訊系統對客戶所造成之損害,由銀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