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13.01.16金管銀法字第11202745811號令修正)
第   16    條
財務報告為期詳盡表達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資訊,對下列事
項應加註釋:
一、銀行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
二、聲明財務報告依照本準則、有關法令(法令名稱)、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三、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通過之程序。
四、已採用或尚未採用本會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
    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影響情形。
五、對了解財務報告攸關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及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
    之衡量基礎。
六、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以及與所作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其他主
    要來源有關之資訊。
七、管理資本之目標、政策及程序,及資本結構之變動,包括資金、負債
    及權益等。
八、會計處理因特殊原因變更而影響前後各期財務資料之比較者,應註明
    變更之理由與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九、財務報告所列金額,金融工具或其他有註明評價基礎之必要者,應予
    註明。
十、財務報告所列各項目,如受有法令、契約或其他約束之限制者,應註
    明其情形與時效及有關事項。
十一、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二、對財務風險之管理目標及政策。
十三、金融債券之發行。
十四、主要資產之添置、擴充、營建、租賃、廢棄、閒置、出售、轉讓或
      長期出租。
十五、對其他事業之主要投資。
十六、重大災害損失。
十七、接受他人資助之研究發展計畫及其金額。
十八、重大訴訟案件之進行或終結。
十九、重大契約之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
二十、租賃攸關資訊。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規定揭露,包括提
      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用以評估該租賃對銀行財務狀況、財務績效
      與現金流量之影響及租賃活動之質性與量化相關資訊。
二十一、員工福利相關資訊。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規定揭露,包括
        確定福利計畫對未來現金流量之金額、時點及不確定性之影響、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與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下一年度報
        導期間對計劃之預期提撥金等資訊。
二十二、部門財務資訊。
二十三、公允價值資訊。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規定揭露,包括
        重複性或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公允價值之等
        級資訊、評價技術及參數或假設等輸入值、公允價值第三等級之
        相關資訊等。
二十四、金融工具應依格式 B  揭露貼現及放款暨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表
        ,並應依據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揭露。
二十五、金融資產之移轉及負債消滅之相關資訊,應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七號及第九號之規定揭露。
二十六、金融工具相關資訊。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規定揭露,包
        括金融工具對銀行財務狀況與績效重要性之揭露資訊;金融工具
        所產生暴險之質性及量化資訊等。
二十七、重大之組織調整及管理制度之重大變革。
二十八、因政府法令變更而發生之重大影響。
二十九、銀行財務報告應揭露資產品質、免列報逾期放款或逾期應收帳款
        、授信風險集中情形、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分析表及新臺幣及美
        金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格式 C  至 H)
三十、資本適足性。(格式 I)
三十一、依信託業法規定辦理信託業務之內容及金額。
三十二、銀行之子公司持有銀行股份者,應分別列明子公司名稱、持有股
        數、金額及原因。
三十三、私募有價證券者,應揭露其種類、發行時間及金額。
三十四、停業單位之相關資訊。
三十五、受讓或讓與其他金融機構主要部分營業及資產、負債。
三十六、銀行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時,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間進行業務或交易行為、共同業務推廣行為、資訊交互運用或共
        用營業設備或場所,其收入、成本、費用及損益之分攤方式。
三十七、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各項目之補
        充資訊,包括可能影響銀行未來現金流量之重大資訊,或其他為
        避免主要使用者之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告之公允表達所必須說
        明之事項。
相關圖表:格式C.PDF
相關圖表:格式E.PDF
相關圖表:格式F.PDF
相關圖表:格式G.PDF
相關圖表:格式H.PDF
相關圖表:格式I.PDF
相關圖表:格式D.PDF
相關圖表:格式B.PDF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