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第 7 條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施行日期。
本事業於推出新產品、服務或辦理新種業務前,應進行產品之洗錢及資恐 風險辨識及評估,並建立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所辨識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