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內部稽核單位之稽核人員於充任前均應分別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
所舉辦之相關稽核人員研習班一期次以上,並取得結業證書。
內部稽核人員(含稽核主管)每年應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
或所屬信用卡業務機構自行舉辦之信用卡相關業務專業訓練,其最
低訓練時數,稽核主管應達十小時以上,其餘內部稽核人員應達十
五小時以上。當年度取得國際內部稽核師證照者,得抵免當年度之
訓練時數。
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之信用卡相關業務專業訓練時數不得
低於前項應達訓練時數二分之一。
信用卡業務機構應每年訂定自行查核訓練計畫,依各單位之業務性
質對於自行查核人員應持續施以適當查核訓練。
信用卡業務機構應確認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本注意事項規
定,該等確認文件及紀錄應留存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