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108.12.23金管銀法字第10802744341號令修正)
第   19    條
銀行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揭露資本適足性相關資訊。
前項資本適足性資訊揭露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