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092.02.11台財融(四)字第0924000024號令訂定)
第   19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數人受託為共同查核時,可相互借閱共同查核之工作
底稿。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