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條例(094.12.21華總一義字第09400206071號令廢止)
第    2    條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為民營,股份總額定為新臺幣十億元。
前項股份,得依公司法規定,分次發行;其股份總額如有增減之必要時,
應由股東大會議決,報請財政部核准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