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5:09
法規名稱:
廢
銀行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授信限額規定(099.01.28金管銀法字第0991000031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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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規定發布前既有之舊授信案件,其餘額超逾本規定之限額者,不得 再增加授信,並應自本規定發布日起一個月內將調整計畫報部。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