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103.12.15金管銀合字第10330003900號公告廢止)
   2   
二  不得約定違反民法債編保證章節有關強制禁止規定之條款。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