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0.09.23金管銀國字第11002730311號令修正)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
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兼營票券業務及信託業務者,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
制度,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