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0/03 03:56
法規名稱:
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指導原則(112.10.00訂定)
2
二、本指導原則所稱之「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以下簡稱 P2P 業者 )係指以網路平臺為管道,為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借貸媒合或債權轉 讓媒合之中介機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