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115.03.30金管銀票字第115027078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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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每一年度為一期,於次
    年度辦理評鑑及獎勵。並視執行成效滾動調整實施期間。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