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107.12.05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令修正)
第   20    條
(營業執照之換發)
票券金融公司營業執照所載事項有變更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