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103.08.20金管銀法字第10310004610號令修正)
第   20    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九條第一項自一百
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