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過渡銀行設立及業務管理辦法(097.02.01金管銀(三)字第09730000050號令訂定)
第   20    條
過渡銀行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銀行簡介。
二、營運概況。
三、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過渡銀行應編製之財務報表係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盈虧
撥補表。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