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4:11
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096.07.11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561號令修正)
第 21 條
(出賣或拍賣之程序)
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規定抵押權人對抵押物所為之出賣或拍賣 ,除依本法規定程序外,並應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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