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金融機構辦理行銷如涉及個人資料外洩,或辦理催收涉及暴力、 脅迫、恐嚇、辱罵、騷擾、誤導、欺瞞等非法行為,經查證屬實 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必要時, 得暫停或停止辦理現金卡業務。 涉及不當廣告或行銷行為之認定,由主管機關邀集相關單位及學 者專家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