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8:04
法規名稱:
廢
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082.10.05台財融字第821133009號令廢止)
第 22 條
經短期票券交易商保證背書而出售之票券總餘額,不得超過該商淨值之二 十倍。 前項倍數財政部於必要時得會商中央銀行調整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