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22
法規名稱:
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13.02.19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令修正)
第 23 條
重要契約應記載目前仍有效存續及最近一年度到期之技術合作契約、工程 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契約,載明當事人、主要內容、限 制條款及契約起訖日期。(附表五十四)
相關圖表:
附表五十四重要契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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