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107.12.05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令修正)
第   25    條
(保密原則)
票券商辦理短期票券或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自營、保證、背書或其 他業務等,對於顧客之財務、業務或交易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 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祕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