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32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109.09.28金管銀國字第10902729091號令修正)
第 3 條
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但涉及大額資金移轉 帳務清算之業務,並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