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109.08.27金管銀票字第10902726381號令修正)
第    3    條
本辦法稱參加人,指於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或發
行登錄帳戶之票券商、清算交割銀行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前項清算交割銀行,指受投資人委託辦理短期票券款券清算交割之銀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