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 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