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112.04.25金管銀票字第11202711471號令廢止)
第    3    條
本準則所稱負責人,指發行機構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