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票券 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及信託業。 (二)電子支付機構:指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核准辦理電子支付機構 業務之機構。 (三)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指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核准發行電子票證 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