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4.03.19金管銀票字第11402705041號令修正)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 27 條條文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
行。
第    3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
,以健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經營。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並擬
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