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19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109.09.28金管銀國字第10902729091號令修正)
第 30 條
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每屆營業年度終了,應向主管機關提出年度營運報 告及其他營運有關文件,主管機關於必要時,並得派員實地檢查,經營者 不得拒絕。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