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對主管機關命其改善事項、金融檢查機關、會 計師及內部稽核單位(含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及內部單位自行查 核所提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改善事項, 應追蹤改善情形;並以書面提報董事會及交付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前項追蹤改善情形,應列為營業及管理單位績效考核之項目。 票券金融公司稽核工作考核要點,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