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104.07.21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3500號令修正)
第   35    條
集中保管機構登錄或保管之短期票券,應由集中保管機構代持有人辦理提
示兌償,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