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國外金融機構開設新台幣帳戶注意事項(083.09.13台財融字第83319241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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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金融機構辦理國外金融機構申請開設新台幣帳戶,其委託在國內之個
    人或公司行號代為申請者,應有授權之書面證明。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