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司法官退養金優惠存款要點(064.04.09金管銀法字第10902736104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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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要點施行前業依行政院六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台六十三人政肆字第九
    一五三號函核定施行之「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請領退養金有案者
    ,得適用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